为逃避处罚,女子6年里5次怀孕全部流产

作者:互联网 07-13阅读:554次

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,我国法律均有针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包容性、人性化条款。然而,有的不法分子却盯上了这一点,利用女性怀孕这一特殊的生理条件实施犯罪并逃避刑罚。

记者日前从广州黄埔区检察院获悉一起案例,一名多次盗窃的女性惯犯,为逃避刑罚,六年来竟5次怀孕5次流产……

女惯偷多次盗窃被提起公诉

近日,黄埔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。

犯罪嫌疑人陈某某(女,1981年出生),曾于2013年7月10日因犯盗窃罪,被越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。2017年5月31日因涉嫌盗窃罪被黄埔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。

警方案件侦破记录显示,去年5月30日15时许,怀有5个多月身孕的陈某某,伙同另外两名同伙(女性),在黄埔区万达广场7号门1号电梯内行窃得手,被赶回来的事主周某及其妻子抓住。陈某某对其实施的扒窃行为拒不供认。

黄埔区检察院审查发现,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有两次犯罪前科系盗窃惯犯,有多次盗窃违法记录,认为依法应从重处罚;其归案后拒不供认犯罪行为,认罪态度较差,依法应从严惩处。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,适用普通程序。

6年来5次怀孕5次流产

记者从黄埔区检察院获悉,去年5月,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,因怀孕5个多月,公安机关就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。去年10月,该案移交黄埔区检察院时,陈某某竟已流产后再次怀孕,因此一直取保候审。最近,法院开庭审理时,陈某某无故没有到庭,法院中止审理。

据悉,陈某某于2012年至2018年期间,因盗窃行为十次被公安机关抓获或被法院判处刑罚,但均因其正在怀孕而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,或被判处管制、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刑罚。

为逃避处罚,女子6年里5次怀孕全部流产

这6年来,陈某某怀孕5次、流产5次,每到腹中胎儿六七个月时就“恰好”失联,再到公安机关报到时“恰好”又是怀孕的状态,用这种方式一直逃避刑罚。

恶意怀孕妇女再犯比例高

为逃避处罚,女子6年里5次怀孕全部流产

检察官建议:从严处置

为逃避处罚,女子6年里5次怀孕全部流产

为逃避处罚,女子6年里5次怀孕全部流产

简直不配为人母!

可怜这5个无辜的宝宝…

来源 | 广州日报